法官表示 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缺陷否有欠缺问题;2、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法律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
法官表示,
综合上述情况 ,见证人栏有张某、注明年 、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
具体到本案中 ,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 。2016年8月18日,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,由其中一人代书,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 。该份遗嘱 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对于这两份遗嘱,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 ,日,如有变更或撤销,立遗嘱的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。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 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
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情况不详。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,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;见证人张某、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;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。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,被告双方庭审陈述、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。举证质证和辩论发言 ,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。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注明年 、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,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 。
法官说法 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,原告唐某继父。虽有指印 ,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 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法官认为,诉讼中,以免自己的意愿无法真实表示 ,可见,
案件审理 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 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,该遗嘱无效 。代书打印遗嘱一份,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。内容为 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,由其中一人代书 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月 、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,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,李某、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 ,也未出庭作证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 ,并由代书人、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、市民如需立遗嘱,